信息公开
时间:2023年03月06日 10:23
来源:建三江分公司
作者:齐仕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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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 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证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 。 权利人:同江市恒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,房屋坐落:建三江国际商业中心 3号楼0单元南S103号,不动产权证书号:黑(2020)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0596号。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:(2023)黑8102执440号
公告单位: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建三江 分理所
202 3 年 03 月 03 日